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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重慶市水利港航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關于巡察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發布時間:2022-11-03|來源:楊永林|點擊量:380




            根據建工集團黨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2021年7月28日至9月10日,集團黨委第一輪巡察第二巡察組對重慶水利港航集團黨委開展了為期近一個半月的巡察工作,并于同年11月12日向公司黨委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總體開展情況

           針對建工集團黨委第一輪巡察第二巡察組巡察反饋重慶水利港航集團黨委在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市委要求,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落實巡視巡察監督發現問題整改等四個方面存在的19個突出問題、52個具體表現,公司黨委高度重視巡察整改工作,組織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積極制訂《關于落實重慶建工集團黨委第一輪巡察第二巡察組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梳理出105條具體整改措施。截至目前,現已完成87條具體整改措施,仍在落實整改18條。涉及公司發展的根本性長遠性深層次重大問題、大力支持渝航公司發展、項目管理較為粗放、自有項目預結利潤虛高、內部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和成果運用等5個問題需長期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初步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巡視整改是“四個意識”的試金石。巡視發現問題的目的是解決問題,發現問題不解決,比不巡視的效果還壞。

           公司黨委高度重視巡察整改工作。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開黨委會,集中學習了集團紀委副書記、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巡察辦主任胡明同志在集團黨委第一輪巡察第二巡察組巡察水利港航集團黨委情況反饋會議上的講話精神,重慶建工集團黨委第一輪巡察第二巡察組關于巡察水利港航集團黨委的反饋意見以及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在集團黨委第一輪巡察第二巡察組巡察水利港航集團黨委情況反饋會議上的表態發言等文件精神,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明確要求要充實認識到做好此次巡察整改工作是公司踐行“兩個維護”的具體行動,是公司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的現實需要,是推進公司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抓手,是促進公司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契機。公司黨委必須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本著“虛心接受、照單全收,正視問題、認真反思,對標對表、整改到位”的態度,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建工集團黨委要求上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以身作則、以上率下,真正把巡察整改作為分內之事、應盡之責,不折不扣地落實好各項巡察整改任務,切實把巡察整改轉化為改進工作的強大動力、轉化為解決問題的有效對策、轉化為推進發展的實際行動。

           2021年12月23日,公司黨委召開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建工集團紀委副書記、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巡察辦主任胡明,組織人事部、巡察辦相關職能部室負責人到會指導。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主持會議,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全體參加會議。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代表領導班子作了表態發言,表示重慶水利港航集團黨委將以此次專題民主生活會為新的起點,以釘釘子精神抓好巡察整改落實工作。公司黨委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學篤用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堅守政治巡察定位,貫徹巡察工作方針,切實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二是要強化思想教育,進一步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歷屆全會精神,切實筑牢共同思想基礎;三是要強化責任擔當,務實推進巡察整改工作,嚴格按照巡察整改清單,對標對表,逐條細化,認真落實,為實現公司高質量發展奠定基礎。

         (二)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

           公司黨委成立以黨委書記、董事長為組長,黨委副書記、監事會主席為副組長,其他黨委領導班子成員為成員的落實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公司巡察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指導督促,研究解決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和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司黨群工作部,負責落實巡察整改具體工作。

          (三)明晰整改舉措,層層壓實責任。

           針對建工集團黨委第一輪巡察第二巡察組反饋的四個方面19個突出問題52項具體表現,公司黨委多次召開黨委會議,對整改落實工作進行研究安排,結合公司實際,逐條梳理剖析,制訂完善整改措施。2021年11月30日,公司組織召開黨委會,審議通過《中共重慶市水利港航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關于落實重慶建工集團黨委第一輪巡察第二巡察組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梳理出105條具體整改措施,明確了牽頭領導、責任部門、責任人和完成時限,建立銷號制度,確保整改到位。

           同時,在整改過程中,公司黨委將巡察整改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統籌協調,著力整改落實。公司主要負責人壓實巡察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對整改工作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親自協調、親自督辦,適時召開專題會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及時聽取整改工作情況匯報,督促整改進度。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壓實“一崗雙責”,牽頭負責落實整改責任,推動巡察整改工作有序進行。

          (四)堅持標本兼治,確保整改成效。

           公司堅持把巡察整改與持續改進作風、提升工作效能、提高黨建工作水平緊密結合、統籌謀劃、系統推進,注重解決體制機制方面存在的問題,把整改成果常態化、制度化。  堅持標本兼治,持之以恒強化整章建制,把具體問題整改與加強制度建設結合起來,從“面”上問題挖掘“根”上的原因,在抓好具體問題整改的基礎上,針對存在的共性問題研究制定制度機制,著力構建有效管用的制度體系,從源頭上杜絕類似問題的發生。

            通過巡察整改,公司一是全面從嚴治黨進一步向縱深推進。黨委班子成員和各基層黨組織負責人“抓從嚴治黨是本職、不抓從嚴治黨是失職、抓不好從嚴治黨是瀆職”的意識進一步增強。全面從嚴治黨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黨委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分管領導直接責任和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履責情況進一步落實落地,建立了基層黨組織書記例會制度,基層黨建工作質量有所提高。二是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有所提升。董事會換屆工作順利完成,混改工作有序推進,擬定了混改初步框架方案,與意向投資方進行了積極接觸。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對標一流管理,培育具有核心競爭力企業”專項行動重點任務有序逐步推進落實。三是企業管控體系有所加強。巡察整改期間,公司不斷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共組織修改完善或制訂公司《經營管理辦法》《資金管理辦法》《員工管理辦法》《薪酬管理辦法》《差旅費管理辦法》《費用報銷管理辦法》 等共27項制度,制度的執行力度得到加強,企業管控水平有所提高。四是公司高質量發展基礎進一步夯實,市場營銷結構得到改善,初步扭轉了公司近幾年水利板塊獨大、港航總承包壹級資質優勢沒有得到充分發揮的局面。

           二、巡察反饋問題具體整改完成情況

          (一)黨委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市委要求方面存在差距

          1.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存在差距。

          (1)關于“2018~2020年共37次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部分未嚴格按照“四個環節”落實,班子成員在集體研討環節發言較少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四個方面的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學習意識。2021年12月28日,公司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了《中國共產黨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規則》,進一步強化對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為什么學”、“學什么”“和怎么學”認識。二是正視問題差距,以“硬制度”保障學。公司黨委將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制訂印發了《2022年度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方案》,制訂月度具體學習計劃和內容,對集體學習和自學作出具體安排,健全學習考勤記錄。三是嚴格按照“四個環節”組織開展學習。通過自查,從2021年10月15日公司2021年第9次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起,公司黨委已嚴格按照“四個環節”組織開展中心組學習。四是堅持做好中心發言和交流發言,提高發言質量,提升學習效果。

          (2)關于“在個別談話中了解到,部分黨支部書記、黨員中層干部對‘四個意識’‘四個自信’‘兩個維護’的內容不清楚”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四個方面的措施:一是公司黨委為公司黨員干部發放《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三卷)《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問答》《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決議>學習輔導百問》等輔導讀本,公司領導在全面從嚴治黨集體約談、基層黨組織書記工作例會等會議上就加強理論學習進行強調督導,要求公司黨員干部要利用“三會一課”、主題黨員、理論書籍、學習強國APP等形式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十九大及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等基礎理論知識。二是加強宣傳教育,在公司網站和微信公眾號及時刊登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推送黨史日志、黨史故事、微黨課等,形成全面深入學習的良好態勢。三是公司黨委編制《黨員必讀必記知識口袋書》,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發放161本至各基層黨組織黨員手中。四是各基層黨組織利用主題黨日活動等形式組織開展理論知識測試,督查理論學習效果。通過巡察整改,公司黨員干部政治理論學習意識得到增強,學習強國APP分數和活躍度得到提高。

           2.黨內政治生活開展不到位。

         (1)關于“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普遍以工作建議代替批評,原則性、戰斗性不強”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三個方面的措施:一是加強學習宣貫。在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及黨史學習教育專題民主生活會前,公司黨委組織召開民主生活會專題學習,集中學習了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共重慶建工集團黨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重慶建工集團黨委第一輪巡察第二巡察組關于巡察水利港航集團黨委的反饋意見>的通知》以及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黨史學習教育動員大會等發表的重要講話精神。二是嚴格落實民主生活會方案。按照組織程序,公司巡察整改民主生活會方案(渝水建黨〔2021〕37號)及黨史學習教育專題民主生活會方案(渝水建黨〔2022〕4號)均按要求報經集團組織人事部審核,公司黨委嚴格按照方案內容抓好貫徹落實。三是嚴肅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2021年12月23日,公司黨委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黨委領導班子成員互相批評共提出25條意見。2022年1月29日,公司黨委黨史學習教育專題民主生活會,黨委領導班子成員互相批評共提出30條意見。民主生活會“辣味”增強,達到了紅臉出汗的目的。

         (2)關于“2020年領導班子成員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屬黨支部組織生活記錄不完整”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三個方面的措施:一是明確制度要求。公司黨委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嚴格按照制度要求,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屬黨支部組織生活。二是加強培訓教育。公司黨委于2022年1月6日組織召開黨建工作培訓會,集團組織人事部委派專人對公司基層黨支部書記和黨務工作者進行現場培訓。培訓指導各基層黨組織認真做好各項黨建工作記錄。三是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公司黨委充分利用基層黨組織書記工作例會、年度黨建工作督導考核等形式,適時組織檢查各基層黨組織《支部工作手冊》記錄情況。通過檢查發現,目前,公司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已嚴格按照組織程序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屬黨支部組織生活,組織生活記錄完整。

          3.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存在不足。

         (1)關于“下屬全資子公司水港水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未將黨建工作納入《章程》”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兩個方面的措施:一是水港水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按照組織程序及時修改《章程》,將黨建工作納入《章程》,并于2021年12月21日完成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備案工作。二是水港水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堅持舉一反三,對已有的制度進行了全面清查,排查修訂完善規章制度。

         (2)關于“黨委會對影響企業發展的突出問題專題研究較少,近三年召開的54次黨委會中,對渝航公司港航業務發展問題僅有2次研究”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四個方面的措施:一是梳理公司存在的影響企業發展的渝航公司脫困、工程管理較為粗放、人才梯隊不盡合理、經營策略有待改進等六個方面突出問題,組織召開黨委會進行專題研究,提出具體整改措施,并作為長期整改事項,堅持問題整改不到位不放手。同時針對渝航公司發展問題,公司黨委一是加強調研指導。2021年12月1日,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帶隊調研指導渝航公司,就渝航公司發展問題進行了專題研究。二是出臺扶持措施。公司黨委于2021年12月28日召開黨委會研究討論渝航公司發展問題,明確管理費收取比例,并擬根據渝航公司發展需要,適時充實調整渝航公司領導班子。三是公司黨委把渝航扭虧發展問題作為公司長期重點工作之一,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為牽頭領導,2位副總經理為協辦領導,持續開展調研細化扶持舉措,推動渝航公司扭虧發展。

         (3)關于“班子成員分工不盡合理,分管成控部門的副總經理同時兼任渝航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管理力量分配與企業發展需求不相適應”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一個方面的措施:根據巡察反饋意見和工作需要,公司黨委于2021年12月28日召開黨委會審議通過《關于調整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副總師分工的方案》,重新調整領導班子分工,科學分配管理力量。

          4.落實上級黨委重大決策部署存在差距。

          (1)關于“沒有實現原水利公司與渝航公司整合“1+1>2”的預期目標,未充分發揮港航、公路2個總承包壹級資質的優勢,呈現水利板塊獨大的局面”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四個方面的措施:一是以“投融建管運+產權擁有”模式承接綦江區福林水庫項目,公司分別委派建造師、專業技術人員19人負責項目施工管理和投資公司履行業主管理職能,通過輪崗、多崗位鍛煉,提升人員業績儲備。在總結福林項目成功經驗的基礎上,積極復制“投融建管運+產權擁有”模式。同時,積極探索與相關優質資金方采用PPP、EPC+F模式共同開拓市場,承攬優質工程項目,提高企業效益和市場競爭力。二是與行業領先企業簽訂戰略合作協議書,推進雙方在水利水電、生態環保、港口航道、市政交通、建筑工程等領域的市場開拓。通過與設計單位簽訂聯合體協議書,充分發揮公司水利、港航、公路資質優勢,強化市場合作,取長補短,合作共贏,不斷擴大經營范圍和經營成果。三是公司持續加大市場開拓力度,主動出擊,擴大與央企、地方國企合作范圍,承接更多優質港航、公路等板塊業務,同時。四是努力開拓西藏、甘肅蘭州、湖北等外地市場。西藏分公司在成功實施扎倉嘎水庫代建項目的基礎上,積極與當地主管部門對接,明確市場開拓目標。蘭州分公司努力開拓市政、水利、公路市場,已成功承接“讀者印象”精品街區項目工程、舟曲縣立節鎮杰迪村旅游標桿村建設項目,跟進項目近期有望取得突破。

          (2)關于“在水利港航集團現行管理制度及近年部門工作總結中均存在項目管理劃分不清晰,未落實項目管理一體化要求”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三個方面的措施:一是組織學習建工集團規章制度。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集中組織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學習建工集團《施工項目管理一體化實施意見》《貫徹工程項目施工一體化管理工作專題會議精神》《商業合作項目管理指導意見》《工程項目內部承包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制度。二是修改完善公司制度。公司按項目管理一體化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在認真梳理的基礎上,對相關制度進行修改完善。三是全面巡檢在建項目。公司按照項目一體化管理要求,對公司在建項目進行全面巡檢。自2021年10月以來公司累計完成巡檢77次,發現安全隱患30處,提出項目管理存在的問題228個,其中安全問題152個。截止2022年5月,安全隱患已整改完成29個,1個持續整改中,項目管理存在的問題已整改完成81個。

          5.制度化、規范化管理不到位。

        (1)關于“項目管理較為粗放”的問題;

          ①關于“實行目標責任考核模式的在建工程項目,存在未簽訂目標責任書”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三個方面的措施:一是公司對在建項目的目標責任書簽訂情況進行了排查梳理,統計未簽訂目標責任書項目,舉一反三,除巡察反饋的項目外,公司另自查發現未簽訂目標責任書項目。二是結合實際,認真分析未簽訂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三是整改落實補充簽訂責任書。目前除1個項目因暫不具備簽訂條件外,其他項目已補充簽訂完成目標責任書。

          ②關于“2個經濟風險全額承包項目提前退還了風險保證金”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四個方面的措施:一是深入調查,了解分析提前退還風險保證金情況。二是制定保證金收繳方案。公司對未完工的項目發函限期補繳風險保證金,從計量工程款中逐期回扣。三是核實項目內部承包人自籌繳納履約保證金情況,經查證未退還履約保證金可等額沖抵應繳納風險保證金金額。四是公司紀委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對事件過程進行核實,根據核實結果進行追責問責。

          (2)關于“報銷管理不嚴謹,項目部報銷憑證中存在較多的財務審核欄、項目分管領導審核欄未審核簽字現象;水利港航集團本部和項目部均存在發票跨年報銷情況”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三個方面的措施:一是再次復核項目部費用報銷原始憑證,完善簽字手續,并明確嚴格要求財務核算員在接收到原始憑證時必須進行審核并簽字。二是嚴格執行公司《項目成本核算管理辦法》,明確要求報銷憑證必須審批簽字手續齊全后方能核實報銷。三是嚴格執行稅法和公司成本費用核算管理規定,拒收跨年發票。

          (3)關于“部分項目存在過程監管缺位、資金體外循環情況”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五個方面的措施:一是核查項目生產和資金運行情況,認真分析評估后形成專題報告。二是公司給項目建設單位發函催款,約談承包人要求加快辦理業主方的外部計量支付和供應商的內部計量。三是公司紀委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對事件過程進行核實。四是建設單位分別對工程資金情況進行了回函說明并承諾所有項目資金只向公司支付。五是承包人對項目成本和對外支付情況進行了回函說明并承諾項目無資金體外循環現象,并承諾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方面

           1.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存在偏差。

          (1)關于“未按建工集團黨委要求制定全面從嚴治黨相應責任清單”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兩個方面的措施:一是公司黨委已按照建工集團黨委相關工作要求,結合實際,制訂了公司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清單,并于2021年12月18日黨委會審批通過。二是公司黨委適時督查黨委班子成員認真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清單,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一崗雙責”。

          (2)關于“責任壓力傳遞不夠,班子成員定期向黨委會匯報“一崗雙責”履職情況無實質內容,與基層黨組織簽訂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責任書流于形式”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五個方面的措施:一是嚴格貫徹落實公司黨委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季度匯報制度,確保公司領導班子成員每季度對全面從嚴治黨“一崗雙責”履行情況進行詳細匯報,匯報材料統一收集留存,避免出現原口頭匯報無資料留存情況再次發生。二是于2022年3月7日召開領導班子年度考核測評會,領導班子成員作述職述廉報告,接受職工代表評議。三是結合公司實際,修改完善公司《2022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責任書》,由公司黨委書記代表公司黨委與各基層黨組織代表及各部室負責人簽訂23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責任書》。四是利用支部書記例會等平臺,適時部署安排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重點工作,強化監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責任書落實。五是將各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情況及責任書履行完成情況列入年度黨建考核督導檢查重點內容,切實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3)關于“對基層支部的考核不嚴不實”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四個方面的措施:一是公司黨委修訂完善公司《基層黨組織黨的建設考核實施細則》(渝水建黨發〔2021〕44號),從嚴從實開展基層黨組織考核。二是2022年1月20日公司黨委下發《關于開展對所屬基層黨組織2021年度黨建工作考核督查的通知》,于2022年4月12日完成基層黨組織黨建工作考核督查工作,并在2022年第3次黨委會上將檢查情況進行通報,三是公司黨委將2022年黨建工作檢查情況形成書面意見反饋至各基層黨組織,并要求做好整改工作。四是強化考核結果運用。項目黨組織黨建考核結果納入項目一體化管理考核體系,機關黨組織黨建考核結果作為評優評先的參考依據。

           2.黨委書記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存在差距。

         (1)關于“黨委書記對水利港航集團黨的領導與法人治理結構高度契合、高度融合的認識還有差距”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四個方面的措施:一是公司黨委書記利用集團參培、公司黨委理論中心組、民主生活會專題學習等形式,加強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全面從嚴治黨意識。二是公司黨委書記牽頭組織修訂完善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公司董事會換屆工作,5名董事中外部董事已調整為3名。三是組織開展經理層人員聘任工作,目前相關文件已按程序報建工集團審批,待建工集團審批通過后,完成經理層人員聘任工作。四是公司黨委書記根據公司《黨委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等規章制度,適時組織召開黨委會、董事會,切實發揮黨委會、董事會職能。

         (2)關于“對基層黨組織建設重視不夠”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五個方面的措施:一是進一步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十九大及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強化全面從嚴治黨意識,提高對基層黨組織建設重視力度。二是2022年1月6日組織召開基層黨組織書記工作例會,聽取基層黨組織意見建議,開展全面從嚴治黨集體約談。三是形成支部書記例會制度,定期聽取基層黨組織工作匯報,部署公司近期黨建重點工作。四是深入基層黨組織開展調研督導工作,實地了解基層黨組織開展情況,幫助解決基層黨組織實際問題和困難。五是主動以普通黨員身份,積極主動參加所屬黨支部組織生活。

          (3)關于“領導班子和中層干部等核心團隊對《十四五戰略發展規劃》中企業愿景目標的同一性認知不強”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兩個方面的措施:一是公司待建工集團《十四五戰略發展規劃》定稿后,結合集團總體規劃對公司《十四五戰略發展規劃》進行相應修改,并報集團審核。二是于2021年12月29日印發《關于進一步抓好公司“十四五戰略發展規劃”學習宣貫的通知》,并分別于2021年12月30日和2022年1月5日組織公司領導班子和機關中干對公司《十四五戰略發展規劃》進行集中學習。

          (4)關于“對歷史遺留問題處理和影響企業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抓得不緊,督導不夠”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三個方面的措施:一是公司黨委書記利用黨委會、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黨史學習教育專題民主生活會督促班子成員切實做好巡察整改等相關工作。二是渝航公司扭虧發展問題。公司黨委書記于2021年12月1日,帶隊調研指導渝航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組織召開黨委會研究討論渝航公司發展問題,明確管理費收取比例,出臺具體舉措,推動渝航公司扭虧發展。三是公司制度化、規范化管理不到位問題。公司黨委書記共組織制訂修改完善公司《經營管理辦法》《資金管理辦法》《員工管理辦法》《薪酬管理辦法》《差旅費管理辦法》《費用報銷管理辦法》等共27項制度。

          (5)關于“在管好班子、形成合力、帶好隊伍、增強凝聚力上還存在一定差距”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三個方面的措施:一是公司黨委書記于2021年12月15日,與班子成員開展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交心談心,于2022年1月17-18日與領導班子成員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專題民主生活會交心談心。二是公司黨委書記于2021年12月23日公司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自我批評4條,其他班子成員共提出意見或建議5條。于2022年1月29日黨史學習教育專題民主生活會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自我批評5條,其他班子成員共提出意見或建議4條。三是公司黨委書記認真貫徹落實公司《“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實施辦法》和黨委會末位發言等規章制度,充分發揮領導班子合力。

          3.紀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不到位。

         (1)關于“未制定落實政治監督的工作任務清單”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一個方面的措施:公司紀委2020年11月,按照建工集團紀委要求上報《關于新時代紀檢監察機關強化政治監督實施辦法落實情況報告》,制定本單位《政治監督記實表》記錄9個方面的監督內容、貫徹落實情況、存在的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等清單,明確監督重點。制訂《水港集團紀委2021年監督工作重點任務清單》《水利港航紀委2022年監督工作重點任務清單》。

          (2)關于“2018年、2019年廉政約談未實現對關鍵崗位、關鍵人員的全覆蓋”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兩個方面的措施:一是公司紀委2020年4月擬定了《關于開展廉政談話的通知》,要求紀委書記與領導班子成員、領導班子成員與分管各部室負責人對分管業務、日常工作及個人廉潔自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風險問題進行談話,2020年廉政約談領導班子成員、各部室負責人共計35人。二是2021年、2022年公司紀委加強對項目部班子成員的廉政談話,廉政約談各部室負責人、項目部經理、子(分)公司共計36人。

         (3)關于“2018年以來未主動發現問題線索”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三個方面的措施:一是公司紀委加強紀檢干部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紀檢干部理論知識和業務知識學習,提高紀檢干部業務能力和辦案水平。二是公司紀委加強監督檢查工作力度,強化法律、審計、財務等內設機構和監事機構的協作配合,對敗訴的案件、審計發現的問題等進行監督檢查,發揮綜合監督職能作用,實施有效監督,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主動發現問題,主動辦理案件。三是公司紀委通過公司敗訴案件,發現公司材料設備部負責人在處理拖欠中鐵物資貨款時,存在履職不當、失職的行為,造成公司資金損失。公司紀委已對材料設備部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處理,并于2022年4月26日黨委會通過,同時,移交公司監督辦公室,按照監督辦的相關規定進行追責。

          (4)關于“對2020年建工集團財務專項檢查涉及不合規費用報銷問題未開展執紀問責”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兩個方面的措施:一是2021年8月,公司紀委對2020年建工集團財務專項檢查涉及不合規費用報銷問題進行了“回頭看”監督檢查,不合規費用報銷已全部完成清退。二是公司紀委對涉及不合規費用報銷的140人進行批評教育和提醒談話處理,按照建工集團紀委對財務專項檢查“回頭看”的新要求,完善《關于財務基礎工作專項檢查中發現問題整改情況“回頭看”的工作報告》。

           (5)針對公司紀律檢查室干部對2021年開展項目監督專項治理的對象不知曉。

          主要采取了兩個方面的措施:一是公司紀委于2021年12月24日對紀律檢查室1名人員進行批評教育,要求要進一步加強工作作風建設,改進和提高工作水平,要勇于擔當、主動作為,切實履行好職責。二是公司紀委借助建工集團紀檢干部培訓、集中學習、個人自學等方式加強紀檢干部業務學習,提高紀檢干部業務能力和履職能力。

           4.內部管理制度部分條款存在不合規的現象。

          (1)關于“水利港航集團現行管理制度中《經營管理辦法》(渝水港建司〔2017〕44號文)存在不合規內容條款”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兩個方面的措施:一是修改完善公司《經營管理辦法》不合規內容條款,并經公司2021年第18次黨委會前置研究、總經理辦公會第22次、董事會第14次審議通過。二是于2022年1月17日組織相關人員學習修訂完善后的《經營管理辦法》。

         (2)關于“《執業資格證書管理規定》(渝水港建司〔2020〕145號文)第四章第十條規定“公司安排具有相應資質的人員,以掛證方式參與二類項目管理”,并明確了掛證人員津貼發放標準”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一個方面的措施:修訂公司《執業資格證書管理辦法》相關條款內容,并經公司2021年12月黨委會前置研究、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取消原《執業資格管理規定》中第四章第十條“公司根據項目需要,安排具有相應資質人員,以掛證方式參與二類項目管理,擔任項目經理,技術、安全負責人等職務,并發放相應津貼”全部內容,并于2021年11月起停止發放掛證人員津貼。。

          (3)關于“控股公司彭水鳳升、龍福水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機關費用報銷管理辦法》中關于“由于特殊原因員工自帶交通工具按實際產生的費用報銷”的規定,導致費用報銷存在公私不分的現象,關于“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可以乘坐飛機商務艙和高鐵/動車一等座”的規定與《重慶建工集團及所屬企業領導人員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管理暫行辦法》(重建控司發〔2020〕176號)相違背”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三個方面的措施:一是修訂相關制度。公司鳳升水資源開發有限公司、龍福水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按照組織程序,修訂《機關費用報銷管理辦法》,并經2021年12月21日第12次支委會前置研究,鳳升水資源開發有限公司2021年第11次總經理辦公會、龍福水資源開發有限公司2021次第9次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了《機關費用報銷管理辦法》修訂版。及時組織員工進行學習宣貫。二是及時清退違規津補貼。彭水鳳升水資源開發有限公司、龍福水資源開發有限公司2019年1月至2021年8月期間發放違規津補貼29人,共計金額63.7萬元,現已全額清退。三是堅持舉一反三,全面梳理鳳升、龍福水資源開發有限公司規章制度,修改完善公司《“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實施辦法》《董事會議事規則》《建設資金財務管理辦法》《建設資金投資控制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并及時組織員工學習宣貫。

           5.作風建設不夠扎實,工作中存在形式主義。

         (1)關于“水利港航集團黨委與基層黨組織簽訂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責任書完全照抄照搬建工集團黨委與水利港航黨委簽訂的責任書”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兩個方面的措施:一是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增強責任意識,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二是公司紀委結合實際,擬定公司2022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責任書》,已于3月25日召開公司2022年度黨建工作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由公司黨委書記代表公司黨委與各基層黨組織代表及各部室負責人簽訂23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責任書》,切實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2)關于“紀委廉政約談內容千篇一律”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三個方面的措施:一是公司紀委結合工作和崗位的實際情況,進一步明確廉政約談內容,對關鍵崗位、關鍵人員就廉潔自律、盡職履責、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等提出要求。二是根據開展廉政談話通知要求,紀委書記與領導班子成員、領導班子成員與分管各部室負責人對分管業務、日常工作及個人廉潔自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風險問題進行談話,2020年廉政約談領導班子成員、各部室負責人共計35人。三是2021年、2022年公司紀委加強對關鍵崗位、關鍵人員及項目部班子成員的廉政談話,廉政約談各部室負責人、項目部經理、子(分)公司共計36人。同時,對各部室負責人、項目部班子成員、項目支部書記等有針對性從政治思想、崗位職責、勤政廉政方面開展廉政談話。被談話人針對性作表態發言,確保廉政約談工作務實有效。

          (3)關于“基層黨支部書記述職報告中存在其它行業、單位的摘抄內容,存在個人述職報告連續兩年內容大篇幅雷同的情形”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兩個方面的措施:一是公司紀委于2021年12月14日對涉及的2名基層黨支部書記進行約談,明確要求要進一步加強工作作風建設,帶頭整改存在的形式主義等問題。二是2022年1月6日組織召開了黨建工作培訓暨2022年第一次基層黨組織書記工作例會,公司紀委書記進行了廉政教育談話,黨委書記進行了全面從嚴治黨集體約談,要求強化廉政意識,切實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從嚴整治形式主義,嚴格按照公司黨支部建設工作要求強化組織建設,加強履職擔當,主動作為,切實履行好“一崗雙責”。

          6.整治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不徹底。

         (1)關于“派駐至下屬控股公司兼職人員每月定額領取補貼,該公司2018~2019年均存在超標準報銷招待費及住宿費報銷多張連號發票的情況”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三個方面的措施:公司紀委對下屬控股的彭水鳳升水資源開發有限公司、龍福水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涉及的問題進行核實。一是鳳升公司和龍福公司2019年1月至2021年8月期間發放違規津補貼29人,共計金額63.7萬元,現已全額清退。二是彭水鳳升和龍福公司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期間違規報銷招待費用15筆,共計金額5.72萬元。其中鳳升公司違規報銷招待費用12筆,合計金額4.98萬元;龍福公司違規報銷招待費用3筆,合計金額0.74萬元。彭水鳳升和龍福公司報銷人員已于2022年1月17日全額清退。公司紀委于2022年1月17日對彭水鳳升和龍福公司違規報銷招待費用的分管領導、財務人員、報銷人員5人進行約談提醒處理,要求加強對公司《業務招待費管理辦法》《費用報銷管理辦法》《資金管理辦法》等管理制度及相關文件學習。三是鳳升公司和龍福公司2017年8月至2019年12月期間產生住宿費連號發票47筆,共計金額55.22萬元,公司紀委于2022年1月17日對產生住宿連號報銷發票的分管領導、財務人員、報銷人員5人進行約談提醒處理,要求嚴格執行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及工作要求,在與彭水縣相關酒店及賓館簽訂的合作協議的基礎上,取消住宿費用月結支付方式,采用住宿一次、結算一次的方式執行。目前所有資料已移交建工集團紀委,待進一步核實后再對相關人員進行追責問責。

         (2)關于“水利港航集團本部綜合辦公室人員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共報銷代駕費用2.1萬元”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三個方面的措施:一是公司紀委對報銷的代駕費用進行再清查,清查出2018年3月至2021年8月期間共報銷代駕費用17筆,共計金額5.1萬元。二是責令綜合辦公室報銷人員向實際產生代駕費的當事人收取代駕費用,并進行統一清退,報銷人員已于2022年1月12日全額清退代駕費用5.1萬元。三是公司紀委于2022年3月2日對綜合辦公室部門負責人、報銷人員2人進行提醒談話處理,要求加強中央八項規定的學習,與代駕公司取消合作。

          (3)關于“扎倉嘎項目部2020年10月報銷商務會所發票684元”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一個方面的措施:公司紀委于2021年12月28日對扎倉嘎項目部報銷人員1人進行約談提醒處理,并責令清退報銷商務會所發票684元,要求加強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公司《費用報銷管理辦法》等相關管理制度的學習,規范費用報銷行為。該筆費用報銷人員已于2021年12月30日全額清退。

         (三)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方面

          1.選人用人程序不規范。

         (1)關于“中層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組織部門在民主推薦前就提出唯一建議人選、黨委會尚未研究決定前即對擬提任干部開展任前談話”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兩個方面的措施:一是組織組工干部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條例》《組工制度匯編》以及建工集團、公司相關干部選拔任用規章制度,督促組工干部加強業務知識學習,提高履職能力,規范干部選拔任用程序。二是公司黨委自2021年9月30日起,在水港水資源公司副總經理及公司董事會秘書崗位選拔任用過程中已嚴格規范選人用人程序,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2.干部隊伍建設存在差距。

         (1)關于“談話過程中發現,機關個別職能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職能職責思路不清晰、把握不到位,對一些重點工作心中無數,中層干部后備力量薄弱,存在‘斷層’現象”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三個方面的措施:一是于2021年12月8日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對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進行了約談。二是修訂完善各部門職責,并于2022年1月6日組織部門負責人就學習部門職責、認真盡職履責進行部署安排。三是制訂公司《中層后備干部培養實施方案》,并經公司2021年12月28日第18次黨委會審批通過,經子(分)公司、機關職能部室、項目部推薦上報建議人選,公司2022年2月28日黨委會討論審批,確定20名后備干部人選,建立起后備干部人才庫。

         (2)關于“部分關鍵崗位專業素質能力與工作要求存在差距”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六個方面的措施:擬定公司關于《人才隊伍建設存在差距的整改措施》,通過培訓、考核、崗位流動等方式,加強關鍵崗位人員專業素質和工作能力的提升。一是與各項目部簽訂年度《人才培養目標責任書》,將完成情況納入項目部年度考核。二是機關職能部門與各項目部建立員工績效考核制,堅持對重要崗位實行優先上崗制。三是健全完善項目部《專業技術人才儲備庫》,分層次(成熟、重點培養、一般掌握)進行動態管理。四是制定2022年度培訓計劃并有序推進。五是利用重點工程培養多專業綜合人才,有計劃、針對性安排機關職能部門關鍵崗位人員到項目基層鍛煉學習,進一步了解、熟悉項目管理流程及要求,并將項目部綜合測評結果納入年度個人績效考核。六是堅持“師帶徒”形式重點培養新入職的院校畢業生,通過有目的的“傳幫帶”,促使其快速成長。

           3.嚴格落實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有偏差。

          (1)關于“領導班子分工文件相關內容未報經建工集團黨委批準”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兩個方面的措施:一是公司領導班子分工調整方案經2021年12月28日第18次黨委會討論通過,12月31日印發《關于調整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副總師分工的通知》,并已報建工集團組織人事部備案。二是于2021年12月30日組織機關職能部室學習了建工集團黨委《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報備內容清單》。

         (2)關于“下屬控股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聯合黨支部書記,未報告上級黨組織,自行召開黨支部會議對本人進行組織處理”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兩個方面的措施:一是公司黨委在核實事實情況基礎上撤銷該處理決定。二是該事項涉及的具體問題,公司黨委、紀委積極配合建工集團紀委對相關問題進行核實,根據建工集團紀委核實情況后再作下一步處理。

          4.黨的“三基建設”較為薄弱。

        (1)關于“青杉項目黨支部未隨人員變化調整組織關系,導致兩年間組織生活無法正常開展”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四個方面的措施:一是按照組織程序,經2021年12月28日黨委會討論決定,撤銷云陽青杉水庫項目黨支部。二是及時調整云陽青杉水庫項目黨支部黨員組織關系。三是全面梳理公司黨員分布情況,目前公司黨委下設1個基層黨委、11個直屬黨支部,做到了“應設盡設”。四是公司黨群工作部、人力資源部、基層黨組織建立黨員崗位變動溝通常態機制,及時掌握公司黨員崗位動態變動情況,及時調整黨員組織關系。

         (2)關于“部分新發展黨員無思想匯報材料”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三個方面的措施:一是于2022年1月6日組織召開黨務工作培訓,邀請集團組織人事部黨建工作人員就黨員發展工作進行培訓,對黨員發展流程進行了詳細講解。二是規范管理公司黨員發展資料,抽查機關第一黨支部、機關第二黨支部2021年4名發展黨員情況,資料齊全。三是在2021年基層黨組織黨建工作考核督查中,將黨員發展工作及資料作為重點檢查內容之一。

         (3)關于“部分離職退休黨員組織關系未及時轉出”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三個方面的措施:一是加強退休黨員黨組織關系轉接。截止目前,公司退休黨員組織關系已全部轉出。二是加強離職黨員黨組織關系轉接。截止目前,公司現已完成4名離職黨員組織關系轉出事宜,尚有2名離職黨員組織關系因多種原因未及時轉出,正加強溝通銜接工作,力爭盡快完成。三是公司黨群工作部與人力資源部建立聯系溝通常態機制,及時掌握公司離職退休人員情況,及時督促離職退休黨員辦理組織關系轉出。

         (4)關于“部分黨支部無《黨支部工作手冊》、個別黨支部現補資料應付巡察工作”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五個方面的措施:一是公司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于2021年12月14日對相關支部書記進行約談。二是公司黨委于2022年1月6日組織召開了公司2022年第1次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工作例會,建立書記例會制度,傳達部署黨建重點工作,并明確將“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等工作作為檢查重點。三是公司黨委于1月20日下發《關于開展對所屬基層黨組織2021年度黨建工作考核督查的通知》,各基層黨組織提交自評表,于2022年4月12日完成基層黨組織黨建工作考核督查工作。四是組織公司各基層黨組織書記及黨務干事于2021年12月29日參加建工集團黨務工作線上培訓;2022年1月6日公司黨委組織開展黨務工作培訓,就基層黨建工作開展進行培訓。

         (四)落實巡視巡察等監督發現問題整改方面

           1.巡視發現問題的整改缺乏持續用力的韌勁。

          (1)關于“針對巡視反饋‘對意識形態工作重視不夠’的問題,水利港航集團目前仍未制定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意識形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等工作制度”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一個方面的措施:于2021年12月28日黨委會討論審批通過公司《意識形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渝水建黨發〔2021〕41號、渝水建黨發〔2021〕43號文),并于2022年1月6日組織宣貫學習。

          (2)關于“違規向經濟風險全額承包項目投入資金且數額較大”的問題,2019年10月至2021年8月,水利港航集團仍向經濟風險全額承包的龍射鎮葡萄村公路項目累計違規投入材料款647萬元”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三個方面的措施:一是停止供應材料。龍射葡萄村公路項目主體工程雖已接近完工,但因多種原因一直未支付相關材料款。公司于2021年1月31日,向該項目發函告知后續工程所用任何材料都不再供應。二是公司采取發函,職能部室、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多次組織協調,向上級匯報情況請求協調等多種方式,催收該筆款項。

          2.巡視發現問題整改不徹底。

          (1)關于“巡視反饋了‘大宗建筑物資采購公招率低’,水利港航集團部分項目仍存在大宗材料應招標未招標、招標管理不規范”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四個方面的措施:一是萬州密溪溝柴油采購事宜是采取的線下招標,因采購數額較大未采用集團平臺招標,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向相關單位發函終止合同,二是針對該項目剩余所需柴油,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在集采平臺招標完成。三是2021年12月28日,組織公司在建項目學習了建工集團《采購優選管理辦法》(重建控司發〔2021〕178號文)、《物資采購管理辦法》(重建集司發〔2019〕118號文),以及公司《材料管理辦法》(渝水港建司〔2021〕142號文)《物資集中采購優選管理辦法》(渝水港建司〔2021〕143號文),并嚴格執行。四是2021年12月28日,公司組織召開物資集中采購管理辦法培訓會議,再次就物資采購及管理工作進行培訓,增強管理人員業務水平。

          3.內部審計監督成果未得到充分有效運用。

         (1)關于“2018~2020年,水利港航集團法律審計部針對9個工程項目出具了11份審計報告,對報告揭示的問題和提出的建議,黨委會未進行專題研究”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三個方面的措施:一是2021年12月公司修訂《內部審計管理辦法》(渝水港建司〔2021〕145號),從制度層面完善審計報告簽發流程、審計整改、內部審計結果運用等內容,確保公司內部審計監督成果充分有效運用。二是2021年12月公司梳理2018-2020年9個項目11份內部審計報告揭示問題整改完成情況,更新臺賬,并將9個項目問題整改臺賬、階段性整改報告提交公司黨委2021年第18次黨委會前置研究泰倫、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三是針對9個項目剩余持續整改問題,下發《內部審計整改通知書》,壓實責任,督促整改落實。

         (2)關于“2018年、2019年內部審計報告均揭示了項目部目標責任書未簽訂、備用金借款過大的問題,而水利港航集團至今尚未整改完成”的問題。

          主要采取了三個方面的措施:一是針對備用金過大問題,公司由財務資產部牽頭清收公司備用金,2021年8月16日-2022年5月25日完成整改數額1030.06萬元。二是目標責任書未簽訂問題。截止今年3月,除軌道環線上浩站項目因存在較大變更索賠費用未審定,并經公司2021年第18次黨委會同意上浩站項目整改方案、2021年第22次總經理會研究同意軌道環線上浩站項目暫不簽訂目標責任書外,公司其他項目已簽訂目標責任書。三是2022年1月12日公司已按照新的《內部審計管理辦法》規定簽發整改通知書。2022年4月25日公司組織召開2022年第一次審理會。本次審理會各職能部門對9個項目提供的整改報告、整改結果進行了逐一認定,最終確定內審揭示32個問題中現已整改完成7個,需持續整改25個。因部分項目涉及索賠、調概算、完善合同清單1、2號臺賬等工作,問題整改完成時間較長,公司將加大力度督促整改,持續跟蹤整改落實情況,直至問題整改完成。

          三、建立長效機制,確保巡察整改成果

           水利港航集團黨委將以此次巡察整改為契機,切實增強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把建章立制和強化制度執行有機結合起來,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機制結合起來,固化形成制度。把巡察整改成果與業務工作、日常工作融為一體,不斷增強工作實效,進一步全力推動公司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提高黨委領導班子成員推動公司全面高質量發展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旗幟鮮明講政治,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進一步深刻感悟“兩個確定”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黨的十九屆歷屆全會精神和市委五屆八次、九次全會精神以及市委、市國資委和集團黨委的相關會議精神,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引,深刻認識抓好巡察整改的重要性。二是持之以恒深化巡察整改,對照建工集團黨委第一輪巡察第二巡察組巡察反饋意見,深入檢視巡察指出的問題,深刻剖析原因,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標本兼治、堅持統籌兼顧。結合公司巡察整改方案和問題責任清單,細化巡察整改措施,逐一整改,逐一銷號。對明確時間節點、正在開展的整改,要嚴格落實臺賬、銷號、檢查制度,抓住關鍵部門、關鍵人、關鍵環節,一項一項持續推進,一抓到底。能夠當下改的,明確時限,按期整改到位;需要長期改的,明確階段目標,穩步推進;堅持不折不扣地落實好各項巡察整改任務,切實把巡察整改轉化為改進工作的強大動力、轉化為解決問題的有效對策、轉化為推進發展的實際行動。三是進一步健全長效機制,在落實巡察整改工作的基礎上,修改完善公司相關制度,圍繞重點領域、關鍵崗位、關鍵環節加強制度建設,以制度促管理、促工作落實,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形成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的長效機制,以制度建設的成效鞏固巡察問題整改成果。同時加強督導檢查力度,以持續有力的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制度落地生根,見到實效。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公司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23—88302177;郵政信箱:重慶市渝北區翠晴路1號,郵編:401120;電子郵箱:slghjt@126.com。

    電話:(023)88302123
    傳真:(023)8830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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